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稳增长,中国经济如何蓄能加力******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稳增长,中国经济如何蓄能加力
光明日报记者 刘坤
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国民经济保持恢复态势,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市场价格总体平稳,新动能持续成长。1至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0%。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如何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山西运城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生产流水线。闫鑫摄/光明图片
1.稳经济各项政策效应逐步释放
“政府今年发放了几轮电子消费券,让我们中小商户受益良多。”上海一家小店老板说。
今年以来,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各项政策持续加力。多地发放餐饮、零售等消费券,多措并举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1至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25.3万辆和606.7万辆,同比均增长1倍。
“促进消费一系列政策对稳定车市增长起到明显的作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说,11月,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月度产销再创新高,分别达到76.8万辆和78.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5.6%和72.3%。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用好用足投资政策工具,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截至11月底,已审批核准106个重大项目、总投资约1.5万亿元;两批共7399亿元金融工具支持的2700多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全年64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
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全国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电视电话会议,对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进一步作出部署。“四季度经济运行对全年经济十分重要,需要政策发力稳增长、提信心。”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当前,各地各部门正在努力抓住时间窗口,促进各类政策举措全面落地、充分显效,推动经济运行进一步好转。
山东省拟定于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中旬,分批次组织企业赴日本、韩国、越南、马来西亚、欧盟等地开展系列经贸促进活动。重庆市近日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生产经营困境。11月,深圳市出台24条措施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近期,面对新情况新挑战,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和新十条等措施,不断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同时,加力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各项政策效应正逐步释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总的来看,我国经济经受住了超预期冲击因素的影响,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潜力,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经济回稳向好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增速有望持续回升。
湖南宁乡食品加工企业开足马力忙生产。新华社发
2.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所说,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着力点,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彰显大国担当的主动选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认为,扩大国内需求发力点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要明确消费重点,引导消费方向,实现消费拓展。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出行消费的潜力,积极发展服务消费。可以预期,明年我国必将迎来旅游业的恢复性增长热潮。
宁吉喆表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更好恢复发展,有针对性地增加居民各类收入。要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
“相信在着力扩大内需等各项政策的作用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明年我国经济一定会迎来整体好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宁吉喆说。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从国际看,乌克兰危机延宕发酵,全球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粮食和能源安全问题突出,世界经济可能面临滞胀局面;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介绍,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给经济恢复带来重大积极影响,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
韩文秀表示,今年已经出台实施的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结构优化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政策效应将在明年持续显现。明年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另外,今年经济增长低于预期,客观上造成今年经济基数相对较低,明年只要经济恢复正常增长,基数效应将对明年经济数据形成一定支撑。
“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韩文秀说,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江苏连云港港集装箱码头装卸货物呈现一派繁忙。王春摄/光明图片
3.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部署要求,敢担当,善作为,察实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明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此次会议明确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有助于保持政策力度和强度,聚焦关键领域持续发力,确保明年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合理增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
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
其中,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认为,明年要继续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点任务,加快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国际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释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强大带动能力,使之成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新引擎。
“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自立优势,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在高端芯片、重大装备等领域,攻克一批受制于人的关键核心技术,保证产业链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王一鸣说,继续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基础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工程化攻关,为自主创新产品应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持续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发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使用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加快恢复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粮食、能源资源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链接
部分稳经济政策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挖掘内需潜力,特别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进一步做大国内市场规模。通过优化市场结构、健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韧性,进一步做强国内市场,促进国内市场平稳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提出,要优化创业环境,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要培育创业主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刘坤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